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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三十周年涉侨法律讲座暨东莞侨界“庆国庆 迎中秋”座谈会
  • 2020-09-24 18:46
  • 来源: 办公室
  • 发布机构:东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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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市委统战部联合市侨联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三十周年涉侨法律讲座、东莞侨界“庆国庆 迎中秋”座谈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志伟,市侨联主席陈志超,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务局局长丁群好出席会议。来自全市的120多名侨领、侨商、归侨侨眷代表及镇街侨务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邀请了东莞为侨法律服务工作站负责人——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魏龙律师对有关涉侨法律知识进行了解读。现场除了发放《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涉侨法律政策指南》等涉侨法律的宣传资料外,还组织与会归侨侨眷、侨领侨商、统侨干部参加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暨第二届“侨商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场扫描“中国侨联普法办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动员他们,并通过他们动员其亲朋戚友,踊跃参与“侨商杯”法律知识竞赛答题,积极点赞转发图解、视频、竞赛等活动内容。以此提高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知名度、影响力和覆盖面,积极营造知侨、懂侨、护侨的良好氛围。

在座的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系统学习《保护法》,获益匪浅,了解到侨胞和归侨在回国定居、归侨侨眷身份证明办理、“三侨生”入学证明办理、拆迁城镇华侨房屋证明办理等方面的权益,不但提升了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而且对今后在国内创业、定居有很大的帮助。






    陈志伟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出席座谈会的侨胞侨眷致以节日问候。他说,《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归侨侨眷的关心和重视,是侨务工作法治化的里程碑。《保护法》颁布三十年以来,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情系桑梓、心怀家乡,在促进国家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促进中外友好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志伟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有序抓好复工复产、复业复市、复学复课,全力推动产业振兴和经济复苏。目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持安全稳定,希望各位侨胞乡亲、归侨侨眷继续坚定对东莞经济长期向好的信心,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我市建设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三区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回乡投资兴业、扎根发展,在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于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199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决定》修正,它是中国第一部以归侨侨眷为保护对象的专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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