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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侨政策法律问答【程序类】之七十四
  • 2021-07-26 08:31
  • 来源: 中国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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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民法院的管辖?什么是期间?什么是时效?什么是送达?什么是财产保全?什么是先予执行?

一、概念解释

357. 什么是人民法院的管辖?

人民法院的管辖,简单的说,即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时,应到哪个法院去打官司。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确定了四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之间对于第一审案件受理上的分工原则;地域管辖则是指案件应由何地的法院负责审理。

358. 什么是期间?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是对司法机关和诉讼参加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时间期限的要求。法定期间是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变更,仅指期限,即自某一特定时间起至某一特定时间止的一般时间。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则包括期限和期日,期日指为某一特定诉讼行为的某一特定具体时间,可以变更或延展。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359. 什么是时效?

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事实状态经过法定时间而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时效”一词,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都能碰上,但含义不同。刑事诉讼中称“追诉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追诉期限的,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称“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过了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60. 什么是送达?

送达是指司法机关以一定方式将诉讼文书交给案件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361.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及时地、有效地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做出判决前,根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申请或主动依职权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它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两种形态。

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不起诉则解除保全。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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