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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十大案例②|在美容院直播间拍下45000元医美服务?事出反常必有妖
  • 2024-03-12 14:28
  • 来源: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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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的你,会不会开卡消费为自己购买一套又一套美容或医美项目?

家住东莞的刘女士在一家美容院的网络直播间里,在主播的推荐下购买了45000元的医美服务。但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刘女士发现注射的医美产品并非是直播间内购买的胶原蛋白。每次注射都还要被美容院的人带去另一家医疗美容门诊部。

到底怎么回事?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简介

医美直播藏猫腻

20231月,消费者刘女士在大岭山镇一家美容院的美容师引导下进入该院的网络直播间,并在直播间中听取主播导购推荐购买了包含填充内苹果肌、泪沟的精雕V脸项目,及抬头纹、眼角除皱服务项目,共计45000元。

在后续使用服务过程中,美容院都会派人带刘女士去东城街道的一家医疗美容门诊部接受脸部注射服务。其间,美容院的人员一直声称该门诊部是正规机构并使用的注射药物是胶原蛋白,紧致效果好,无痛无风险。

刘女士在接受几次注射后,现场拍到注射针剂外包装标注为玻尿酸,非胶原蛋白。随即她与美容院沟通维权,要求提供操作医生资质,医疗清单及发票,并退款,都遭到美容院的拒绝。协商无果后刘女士向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求助。

经调查,这家美容院通过直播形式销售其他机构的医疗美容服务,隐瞒所用产品的真实情况。调解员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微信宣传、聊天记录、注射治疗记录等佐证材料,向美容院及实施医疗美容服务的门诊部发出调查调解通知书。两家机构经营者均未在通知期限内到场参与调查调解。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把情况反映至行政部门,并对经营者存在的违法行为线索予以移送。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美容院一次性退还刘女士全部费用。

律师点评

美容院直播间里发布医美广告属违法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冯世杰律师点评称,医疗美容非生活美容,医疗美容简称医美,指运用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

我国广告法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已于202351日正式实施。其中办法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直播方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法承担广告主的责任和义务。

本案中美容院通过网络直播平台直接推销医疗美容服务项目、产品并链接至购物车进行医美直播带货的行为属于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是一种典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广告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费提醒

做医美务必选正规医疗美容机构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爱美的女性消费者,选择医美服务,首先务必选择有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发的医疗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主诊的执业医师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判断是否有所做项目的手术经验。医卫机构及医卫人员均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www.nhc.gov.cn)查询。

不仅如此,消费者要全面知悉项目内容及风险,术前详细查看诊疗方案、合同内容及收费明细,要结合自身客观需求,考虑自身身体情况,与主诊医师详细沟通,全面知悉所做项目的各项内容以及风险性与禁忌证。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未成年慎用医美项目。这是因为,未成年人正值身体发育阶段,骨骼、五官等生理发育尚未定型,然而医美手术会产生创伤和外部材料植入,很可能在将来对未成年人自身正常发育带来影响,甚至危害身体健康,得不偿失,务必谨慎。

此外,某些生活美容机构利用平价医美”“1元医美体验等营销噱头招揽消费者入局,推销各类项目及产品,并诱导其使用贷款平台借款或分期付款,消费者不要盲目听信此类非医疗机构的话术,务必客观、理性做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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