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侨联工作 > 为侨服务 > 维护侨益
分享到:
聚焦“3·15”·十大案例①|东莞六旬阿姨44800元报课程用声音治失眠?夸大宣传忽悠人!
  • 2024-03-12 14:25
  • 来源: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
  • 发布机构:
  • 【字体: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又要来了。今年“3·15”又会爆出哪些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每天都在消费的你,有没有掉进这些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类似的坑里?

想要擦亮双眼,理智消费,避开消费陷阱?赶紧来看看今年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公布的2023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吧!

这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中既有健身美容、宠物消费、快递服务消费中发生的消费维权案例,还有直播带货、汽车房产、家装维修消费中发生的消费维权案例。

在今年“3·15”来临之前,您一定要仔细看看这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不仅可以避开别人掉进的消费陷阱,还能涨知识,明白消费的同时,掌握到消费维权的技巧和干货。

案情简介

六旬阿姨44800元报名琴疗催眠课程

铜锣、琴疗可以催眠帮人治愈失眠?

当长期被失眠困扰的刘阿姨听朋友说起这件神奇的事情后,心动地找到了这家机构,并在销售人员的推销下,一次性花了44800元,报名80节琴疗催眠课程。

这个琴疗催眠课程的效果如何?刘阿姨预付交的高额课程费能不能追回来?一起来看看!

20235月,年过六旬的消费者刘阿姨反映,由于其长期失眠,所以在202011月通过朋友介绍到东城街道一家健康咨询公司体验琴疗催眠课程。在销售人员的反复动员下,刘阿姨办了会员,并预付44800元报名了80节琴疗催眠课程。

健康咨询公司为刘阿姨建了专属的微信群,并一直宣称声音疗愈属于自然疗法,不打针不吃药无副作用,轻减压、好睡眠、心情放松”“亚洲首席认证铜锣师陪伴您

刘阿姨上了28节课程后,发现与销售人员宣传内容不符,且服务产生的效果也不如预期,与经营者协商退课,双方对退款金额产生分歧,便向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求助。

接诉后,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迅速调查核实情况,通过对消费者刘阿姨提供的微信聊天、语音及经营者发布的短视频等资料进行分析,经营者宣称的课程效果缺乏科学依据。结合经营者已实际履行相关服务情况,积极与经营者、消费者沟通调解。

在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多番努力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扣除手续费和已上课程费用后余额全部退还,经营者也接受市消费者委员会的指导积极对线上线下宣传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律师点评

非医疗机构发布不实治病宣传?违法!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冯世杰律师点评称,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我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本案中,被投诉的健康咨询公司并非医疗机构,其对提供的琴疗催眠课程发布的涉及疾病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不实宣传已经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消费提醒

不要轻信免费”“专家”“治疗疾病虚假宣传

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老年人消费者,一定要理性进行养生保健消费,不要轻信免费”“专家”“治疗疾病等宣传用语,应对美容、养生机构进行正确分辨,选择正规门店理性消费,切莫大额预付款。

若身体不适要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正确看待养生保健服务作用及保健用品功效,不能以此作为治疗身体疾病的方式,以免延误病情对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商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注意,我国《广告法》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设定了虚假广告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党政机关
办公室 电话:86-769-22227821    传真:86-769-22221829  联络部 电话:86-769-22219685  基层建设部 电话:86-769-22221033
东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20    地址:中国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向阳路侨务楼12楼    邮编:523007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东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